- 企业性质:国企
- 所属行业:医院
- 注册资金:未填写
- 公司规模:500-999人
- 添加时间:201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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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2001年由政府投资选址光明中心区华夏路进行新建,现占地面积46182.62平方米,已投入使用的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16717.91平方米;续建工程已进入实施阶段,新住院大楼预计2012年下半年动工兴建。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方针,一期投资21049万元,建筑面积30875平方米;二期工程新建建筑面积约24125平方米(包括医技科研综合楼、后勤保障楼等),规划建设成具备500张床位,以妇幼保健为发展重点,集医疗、教学、科研、妇幼保健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医院。目前全院员工536人,聘用344人,在编192人,临床344人,社康105人。医院非常重视人才,为吸引人才,对高端人才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 经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此类人才除享受市资助外,可按新区有关政策给予追加资助,如果资助总额低于本措施同类人员标准,不足部分由新区专项经费补足。
2、 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名中医,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或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博士生导师,高等医学校公共卫生有关专业博士生导师,省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博士生导师。此类人才由新区专项经费给予200万元补助。
3、 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名中医。此类人才由新区专项经费给予150万元补助。
4、 副省级城市重点学科带头人,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或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硕士生导师且担任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人才,高等医学院校公共卫生有关专业硕士生导师且担任科室教研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人才。省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硕士生导师且担任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人才。此类人才由新区专项经费给予100万元补助。
5、 在三甲医院或副省级城市以上级别公共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具备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高等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或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硕士生导师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此类人才由新区专项经费给予50万元补助。
6、 在三甲医院或地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具备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在三甲医院或地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具备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此类人才由新区专项经费给予30万元补助
联系方式
公司位置
该公司没有标注具体位置。